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郑华,将坐落于铁东区明山街94栋1层1号,产籍号:1-77-60-101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23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