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鞍执实字第16号及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3)鞍执实字第16号,将辽宁优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千山区优格街2号,土地证号为鞍国用(2010)第402432号,地号(7-21-16),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28231.19平方米。其土地面积中:1285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移给辽宁龙士达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土地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6月21至2018年7月10日止)。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