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鞍山市第三十三中学因保管不善,将鞍国用(1998)字第3006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该用地面积:496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中心现对该证书予以公示作废。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2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