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鞍国用(2010)第402418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