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宝生,将坐落于立山区太平街351-84号,产籍号:3-35-760-604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5月14日至201年6月4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