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高峰所有房屋
(产籍号3-14-29-4023)的更正公示
李高峰在2008年11月4日参加房屋产权登记时,婚姻状况有错误,申请登记时隐瞒了自己与胡成刚2003年5月16日登记结婚的这一事实,现更正。同时李高峰与胡成刚共同约定,此房产为李高峰单独所有。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一个月(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7日),如无异议,一个月后将为其办理登记。
申请人:李高峰 胡成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