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瑜婚前购买商品房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5-05

公告

 

      201955日张瑜来我中心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产籍号44-46-52-3252,该商品房为张瑜于20121129日购得,开发商于20121124日开具全款收据,张瑜于20131022日结婚,于2018年2月14日离婚(张瑜陈述该段婚姻期间对该不动产无约定),离婚协议书中对该房产无约定。现就张瑜婚前不动产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1952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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