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齐洋,将坐落于铁东区汇园大道357栋17层49号,产籍号:42-112-51-117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4月22日至201年5月16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