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杨颖申请继承继承其父母杨旭明、迟秀娟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51-298-4032、坐落:铁东区钢锋街、建筑面积:89.6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杨旭明、迟秀娟生前无遗嘱。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7月18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受理、审核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