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素玲,将坐落千山区大孤山北选街13-60号,产籍号:42-13-41-306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5月08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