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姜丽娟,将坐落铁东区园林路349栋3层5号,产籍号:1-14-288-103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6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