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林琳申请继承其父亲林友鹤名下的不动产(产籍号:3-51-51-1064、坐落:立山区深沟路126-24# ;建筑面积:72.6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林友鹤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90日(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2月2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