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何长明,将坐落立山区北胜利路676号,产籍号: 3-68-14-302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何长明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3月5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