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依据已生效的铁东区人民法院(2017)辽0302民初3942号民事判决书、(2019)辽0302执字第95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铁东区南建国路37栋9层31号、产籍号为1-48-102-1093、房屋权利人:曲文艺、建筑面积为45.4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20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