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李晓明申请继承其父母李守宏 、魏玉春 名下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48-82-3021、坐落:立山区正阳二街25-40号 ;建筑面积:62.1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李守宏 、魏玉春 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5月21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