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籍号42-2-125-2022作废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1-16

依据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2018)辽0311执238号执行裁定书及(2018)辽0311执字第2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刘明勇房屋(产籍号42-2-125-2022,坐落高新区深峪路83栋2层15号)转移给买受人宋艳妮名下。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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