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洪莹婚前财产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8-12-24

 

 

朱洪莹婚前财产异议公告

 

2018年12月24日朱洪莹来我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商品房受理登记。经查看其手续,朱洪莹于2015年9月8日与鞍山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产籍号为(3-24-462-3041)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购房款。朱洪莹和黄新博2017年5月11日登记结婚,两人又于2018年3月23日经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调解了朱洪莹黄新博离婚,并且朱洪莹陈诉此房婚内无其他约定,现我中心对以上朱洪莹的婚前财产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1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相应的商品房受理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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