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张龙、姜月梅,产籍号:2-52-80-1011,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权证。
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细则》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30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