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丢失房产证41-27-33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1-07

权利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1-27-33,面积8650平方米,坐落旧堡区千山乡倪家台房产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中心对上述证书予以公示作废,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1月8日至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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