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益民所有房屋(产籍号3-10-2-3022)的更正公示
王建华于2018年11月20日到我鞍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立山交易大厅办理二手房继承,继承王益民所有房屋(产籍号:3-10-2-3022)登记事宜时,经审查2008年1月10日被继承人王益民办理房改房产权登记时未真实履行义务,提供不实婚姻证明,导致婚姻状况与事实婚姻情况不符,现申请人王建华身份证号:210304195810301627;提供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1996)立民初字第1537号相关材料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十五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10日),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将为其办理登记。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