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18-12-07

鞍钢铁东医院因保管不当,将产籍号为1-13-55坐落于铁东区面积为94.62㎡、第00967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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