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徐永霞申请对产籍号:1-12-126-2202的登记簿进行更正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8-11-14

 

更正公告

 

申请人:徐永霞,于2018年11月14日到我中心申请对产籍号:1-12-126-2202的登记簿进行更正。徐永霞提供了由鞍山市铁东区征收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其中明确说明了原房主徐梦竹提供的《铁东区动迁回迁房结算安置单》、《房屋拆迁调换协议书》、《被拆迁户拟安置扩大面积收费通知书》等材料均无底档,)、《铁东区动迁回迁房结算安置单》、《继承权公证书》等材料。

证明了由于姓名为:徐梦竹的《铁东区动迁回迁房结算安置单》、《房屋拆迁调换协议书》、《被拆迁户拟安置扩大面积收费通知书》等材料的错误,导致了产籍号1-12-126-2202的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这一事实。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事项进行更正。作废产籍号:1-12-126-2202、房证编号:0005552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并将此登记簿登记在徐永霞名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上诉情况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2018年11月14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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