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胡海波申请继承胡魁和马文娟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分别为:1-32-93-5032和1-24-73-1158、坐落分别为:铁东铁东区工农街76栋3层92号和铁东区东山街35号、建筑面积分别为:39.61平方米和100.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胡魁和马文娟生前均无遗嘱。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胡魁和马文娟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90日(2018年10月27日至2019年1月27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