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马俊仁(身份证号:210303195605020918)于2018年9月21日来我中心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产籍号:1-50-169-3173。经核实,当事人在2011年办理动迁还建手续时,其配偶胡旭芳于2008年已去世,当时提供的胡旭芳身份证和结婚证与实际婚姻不符。现当事人马俊仁提供(2018)鞍证内字第20191号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我中心对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如无异议,五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