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买受人:翟宝明,将坐落立山区胜利北路38号,产籍号:3-6-303-1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遗失,现申请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21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