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万林所有房屋(产籍号:1-44-154-4022)的更正公告
房屋所有人:崔万林,与李殿俊于1999年9月15日登记离婚,于2012年5月22日复婚。2002年仍以夫妻名义到我单位参加房改,与事实不符。现房屋所有人崔万林已于2017年5月18日去世。申请人李殿俊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房改售房更正表、补款收据及相关手续到我中心申请更正并继承该房屋。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0日),如无异议,公告期后将为其办理转移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