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廷江于2018年8月3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产籍号:1-69-100-1044房改房产权转移(继承)登记事宜时,经审查1999年9月被继承人苏廷江办理房改房产权登记时的婚姻状况与事实婚姻情况不符,现申请人苏廷江身份证号:210302193412071510;提供公证书;房改补款审批表;补交房改款收据和身份证,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16日)如无异议,十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