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因管理不慎将房屋产籍号为:42-103-41-11、12、13及3-29-143-8、1-19-83-169、170、171房屋产权证书丢失。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