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鞍山市外事办公室旅游活动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为:鞍国用(95地)字第40101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该宗地座落于千山庙尔台,面积为:2572平,用途为旅游,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中心现对该证书予以公示作废。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2月25日~3月15日止)。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