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永红所有房屋(产籍号:1-40-184-104014)及土地使用权证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8-07-26

 

 

         依据已生效的(2014)铁东民一初字第302号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2018)辽0302执字第102号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坐落于铁东区建国路57号金来家私广场、房屋所有权人为谭永红、产籍号为1-40-184-104014、建筑面积为76.73平方米、权证编号为397608的房屋所有权证;坐落于铁东区金来家私广场、土地使用权人为谭永红、使用权面积为21.06平方米、权证编号为鞍国用(2014)第Z10700729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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