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编号: 发布时间:2018-07-19

房屋所有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为42-103-41-11、12、13及3-29-143-8、1-19-83-169、170、171号房屋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中心现对该证书予以公示作废。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7月19日~8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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