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18-07-05

王庆民因保管不当,将产籍号为41-7-82-4031坐落于千山区樱山路8-57面积为48.00㎡、第20071024001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王庆民因保管不当,将产籍号为41-7-82-4031坐落于千山区樱山路8-57面积为48.00㎡、第20071024001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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