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陈殿科,坐落于铁东区和平路260栋1层25号。产籍号:1-4-128-201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26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