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张新奇,将坐落铁西区交通路53栋7层18号,产籍号:2-40-714-307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18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