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王文峰,将坐落于立山(高新)区东乡街10栋10层16号,产籍号42-91-32-1102,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6月7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