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素梅遗失1-17-4-1031不动产证书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8-05-10

房屋所有权人:杨素梅,将铁东区南中华路221栋3层39号;产籍号:1-17-4-1031,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权证。

 

 

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细则》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05月10日至2018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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