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垂森产籍号(1-32-134-1023)更正公告
现申请人姜海涛(身份证号:210302197911202712)于2018年4月24日,来我中心办理转移登记事宜,发现原权利人范垂森(身份证号:210304194912311215)当年参加房改时将其配偶唐秀香(身份证号:210304195201271223)误写成唐秀春(身份证号:210304520127112)。原权利人范崔森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我中心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2018年4月24--2018年4月28),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将为其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