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谷枫因保管不当,将产籍号:2-8-305-1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