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永远所有房屋(产籍号:42-2-35-1041)的
更正公告
房屋所有人:刘永远,其配偶孙晓莲于2011年6月5日去世,2014年1月9日到我中心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仍提供孙晓莲身份证进行登记,导致登记有误,错误将孙晓莲登记为共有人,与事实不符。现刘永远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户口本(包含孙晓莲死亡注销信息)及相关手续申请继承该房屋。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6日),如无异议,公告期后将为其办理共有人变更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