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华房屋所有权证声明作废

编号: 发布时间:2018-03-01

房屋所有权人刘淑华坐落于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街道西岗委42-15-31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丘号42-15、幢号313。申请注销登记,现将原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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