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纪天龙,坐落于千山区樱山路(所在层为2层)产籍号:41-19-51-4022,房屋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02月22日至2018年3月13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