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李翀宁,将坐落于铁东区健身街4栋10层72号;产籍号:1-8-135-2102,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01月23日至2018年02月12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