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赵万峰,将坐落于高新区千山路268号,产籍号:42-90-88-2031,他项权利登记证明遗失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26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