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刘晓舟,将坐落铁东区南中华路134栋7层24号,产籍号:1-58-67-107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10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