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震所有房屋(产籍号:1-35-241-1061)的更正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7-10-30

更正公告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我中心依职权进行更正登记,将产籍号为:1-35-241-1061、建筑面积:97.23平方米的房屋产权更正回张震名下。将房屋所有权人为高山,权证编号为:891610的房屋所有权证予以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10.30-2017.11.20)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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