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剑峰,将坐落于铁东区园林路325家甲67号,产籍号:1-14-302-3112 ,房屋他项权利权证遗失,现予以公告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25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