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克鈞所有房屋(产籍号1-71-27-4023)的更正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17-09-04

                 关于朱克鈞所有房屋(产籍号1-71-27-4023)的更正公示

李景珍2017年9月4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一半继承一半转让产籍号:1-71-27-4023房改房屋产权登记事宜时,经审查当年参加房改时,朱克鈞已去世,因为李景珍当年参加房改房价钱已经最低,所以购房款不变。先申请人李景珍身份证号:210302193501300047朱振兴身份证号210302196503190017、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身份证、继承公证书,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8日),如无异议,5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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