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褚乃梅(死亡)所有房屋(产籍号3-8-74-1022)的更正公示
马玉香(210304196401200264)2017年07月14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褚乃梅(死亡)所有房屋(产籍号3-8-532-2124)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经审查褚乃梅(死亡)1981年已离婚,2001年参加房改时,房改填写配偶马洪达,导致婚姻状况与事实不符,现申请人马玉香身份证号:210304196401200264,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房改补款收据、身份证、离婚调解书、继承权公证书,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2017年7月14日-2016年07月20日),如无异议,五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