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桂英所有房屋(3-46-3-3021)的更正公告
产权人李桂英在1997年参加房改时,提供了私自涂改的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导致工龄计算错误,现房屋所有权人李桂英、汪文久提供《房改房补(退)款审批表》、三业集团房改款收据、身份证,对房屋信息进行更正。现对以上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月,(2017.7.28-2017.8.28)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本中心将为其办理更正登记。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