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徐新民(已故),产籍号1-64-123-1073,本人哥哥徐新民,2017年2月25日死亡,1997年11月28日与张素芬经铁东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2013年办理产权登记时提供的户口簿婚姻状况“丧偶”为错误的,徐新民自1997年离婚后至死亡前一直未再婚,其婚姻状况已经市公证处审查完毕,现本人提供《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本人所述均为事实,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原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公告日期为2017年7月1日——7月10日。